根據字典上的解釋,「份」字有三個意思——分別為整體中的一部分、量詞及作為單位之用。至於,「分」字的其一解釋則為地位或職權,而「身分」一詞則被列作為含這個字義的詞例之一。
可是,在所有香港成年人都規定要攜帶的那證件上,這詞卻被顯示為「身份證」。若根據字義要勉強解釋,「身」變成「份」而需要證明,相信那證明只有法醫才能發出。
此刻,即使香港政府有決心撥亂反正,由於現存的「身份證」是數以百萬計,實行起來也不會是一時三刻所能完成的事。另外,在此之前的文獻中,「身份證」一詞已被廣為應用。若想要改,又從何入手呢?
此事確給了我們一些啟示,就是對於那些重要而會被很多人應用的文件,就算簡單如用字方面,我們也必須小心考究。
據個人的估計,由於語言從來就是約定俗成,最可能的發展就是將錯就錯。在以後的詞典中,「身分證」一項之下,該會寫明——在香港,亦作「身份證」。
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
錯別字@易速成(7):「百份百」抑或「百分百」
由於「分」字本身含有多重意思,而其中一個解釋又與「份」字接近,故此將它們混淆的情況是在所難免的。
在一些網頁中,曾見到有「百份百」一詞。然而,那詞該否寫成「百分百」呢?
其實,「百分百」就是一百分之一百的縮寫。這本來是分數的口述式。「百分百」是解作「全部」。在用法上,有表示「絕對」的意思,以作加強語氣。
當然,我們也可將「百份百」勉強去解作「一百件中的一百」。
至於在日常的應用中,我們該用那個才對呢?若能了解它們的實際意思,答案自是不言而喻了。
在一些網頁中,曾見到有「百份百」一詞。然而,那詞該否寫成「百分百」呢?
其實,「百分百」就是一百分之一百的縮寫。這本來是分數的口述式。「百分百」是解作「全部」。在用法上,有表示「絕對」的意思,以作加強語氣。
當然,我們也可將「百份百」勉強去解作「一百件中的一百」。
至於在日常的應用中,我們該用那個才對呢?若能了解它們的實際意思,答案自是不言而喻了。
位置:
香港
錯別字@易速成(6):我拿了一分
若有人對你說:「我拿了一分。」究竟,他想表達甚麼呢?
如果前半句是「在數學期考中」,我們便會知道——他在數學期考中,得到了很差的成績。
不過,若前半句轉為「小玲把蛋糕一分為八」,意思就會變成——他拿了八分之一的蛋糕來吃。
在中國文字內,有不少字都包含了多層意思。「分」字就是其中一個好例子。若要認定實際的含義,就必須看清上文下理。
另外,不同的兩個字有時又會有相似的意思,例如「分」及「份」——兩個字都可解作「整體中的一部分」。在某些情況下,兩個字是可相通的。
就以上面的蛋糕例子作延伸,小玲把蛋糕一分為八,分成八份。那麼,一分蛋糕和一份蛋糕都是指一件蛋糕。不過,若蛋糕是分成四份,則一份蛋糕便會有兩件了。
如果前半句是「在數學期考中」,我們便會知道——他在數學期考中,得到了很差的成績。
不過,若前半句轉為「小玲把蛋糕一分為八」,意思就會變成——他拿了八分之一的蛋糕來吃。
在中國文字內,有不少字都包含了多層意思。「分」字就是其中一個好例子。若要認定實際的含義,就必須看清上文下理。
另外,不同的兩個字有時又會有相似的意思,例如「分」及「份」——兩個字都可解作「整體中的一部分」。在某些情況下,兩個字是可相通的。
就以上面的蛋糕例子作延伸,小玲把蛋糕一分為八,分成八份。那麼,一分蛋糕和一份蛋糕都是指一件蛋糕。不過,若蛋糕是分成四份,則一份蛋糕便會有兩件了。
位置:
香港
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
錯別字@易速成(5):身材高“身兆”
記得在讀書時,若要形容人家身材高而修長,會用「高挑」一詞。不過,根據一些考證,其實確是「高䠷(身兆)」才對。
至於「䠷」字旁邊為何多了那(身兆)呢?原因很簡單,就是「䠷」字在很多時候,並不能被正確顯示出來。因此,就要說明那個字本是由(身兆)兩部份所合成的。
在發展中文電腦之初,理所當然就要編輯一套常用字集作為基礎。當發現遺漏時,便要作出補充。經過一段時間,常用的那套字集便成定案。而之後再發現遺漏時,就把那些字放在增補字集的擴展區內。日子久了,字也多了,擴展區亦增至A及B兩區。
在XP的年代,幾乎所有的程式只支援常用字集。因此,那些擴展A及B區的字都是就算打得出也看不到的。然而,從Vista開始,那些字都得到了支援。可是,若我們將那些字放上網時,類似的問題又出現了。
說出來大家也會嚇一跳,對於字集顯示方面,支援做得最好的瀏覽器竟是大家快要遺忘的Netscape。就算是在XP上,用家根本甚麼都毋須做,便可看到含有那些字的文件。這證明了技術上肯定是可行的。不過,不知為何現今流行的那幾個瀏覽器都未能把問題好好解決?當然,網頁本身的設定,也會對顯示有所影響。
因此,類似高䠷(身兆)的寫法算可作暫時的過渡辦法。
至於「䠷」字旁邊為何多了那(身兆)呢?原因很簡單,就是「䠷」字在很多時候,並不能被正確顯示出來。因此,就要說明那個字本是由(身兆)兩部份所合成的。
在發展中文電腦之初,理所當然就要編輯一套常用字集作為基礎。當發現遺漏時,便要作出補充。經過一段時間,常用的那套字集便成定案。而之後再發現遺漏時,就把那些字放在增補字集的擴展區內。日子久了,字也多了,擴展區亦增至A及B兩區。
在XP的年代,幾乎所有的程式只支援常用字集。因此,那些擴展A及B區的字都是就算打得出也看不到的。然而,從Vista開始,那些字都得到了支援。可是,若我們將那些字放上網時,類似的問題又出現了。
說出來大家也會嚇一跳,對於字集顯示方面,支援做得最好的瀏覽器竟是大家快要遺忘的Netscape。就算是在XP上,用家根本甚麼都毋須做,便可看到含有那些字的文件。這證明了技術上肯定是可行的。不過,不知為何現今流行的那幾個瀏覽器都未能把問題好好解決?當然,網頁本身的設定,也會對顯示有所影響。
因此,類似高䠷(身兆)的寫法算可作暫時的過渡辦法。
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
錯別字@易速成(4):「傢具」應寫作「家具」?
在網絡上,其實已不止一次看到這個說法——「傢具」應寫作「家具」?
依我的意見,這要視乎大家對另一個關鍵詞的取態。
甚麼是「傢俬」?在我手上的詞典沒有解釋。我亦不肯定香港以外的華人會否知道它的意思。可是,在香港,這個詞是毋須解釋,人人知曉。
「寢具」是用作就寢的器具;「廚具」是用來下廚的器具;「傢具」是用作為傢俬的器具;而「家具」則泛指用在家中的器具。除非我們堅決不接受「傢俬」一詞,要不然,「傢具」只會是「家具」的一種。
而事實上,在「易速成」中,兩組詞都有收納。這並非想作取巧,而是基於上面所列舉的理據。
對於這個說法,究竟讀者們同意不同意?認同不認同呢?我是無法知曉。在這裏,我只能借用2011年的一句熱話作結——“我反正信了”。
依我的意見,這要視乎大家對另一個關鍵詞的取態。
甚麼是「傢俬」?在我手上的詞典沒有解釋。我亦不肯定香港以外的華人會否知道它的意思。可是,在香港,這個詞是毋須解釋,人人知曉。
「寢具」是用作就寢的器具;「廚具」是用來下廚的器具;「傢具」是用作為傢俬的器具;而「家具」則泛指用在家中的器具。除非我們堅決不接受「傢俬」一詞,要不然,「傢具」只會是「家具」的一種。
而事實上,在「易速成」中,兩組詞都有收納。這並非想作取巧,而是基於上面所列舉的理據。
對於這個說法,究竟讀者們同意不同意?認同不認同呢?我是無法知曉。在這裏,我只能借用2011年的一句熱話作結——“我反正信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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