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

錯別字@易速成(4):「傢具」應寫作「家具」?

在網絡上,其實已不止一次看到這個說法——「傢具」應寫作「家具」?

依我的意見,這要視乎大家對另一個關鍵詞的取態。

甚麼是「傢俬」?在我手上的詞典沒有解釋。我亦不肯定香港以外的華人會否知道它的意思。可是,在香港,這個詞是毋須解釋,人人知曉。

「寢具」是用作就寢的器具;「廚具」是用來下廚的器具;「傢具」是用作為傢俬的器具;而「家具」則泛指用在家中的器具。除非我們堅決不接受「傢俬」一詞,要不然,「傢具」只會是「家具」的一種。

而事實上,在「易速成」中,兩組詞都有收納。這並非想作取巧,而是基於上面所列舉的理據。

對於這個說法,究竟讀者們同意不同意?認同不認同呢?我是無法知曉。在這裏,我只能借用2011年的一句熱話作結——“我反正信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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